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缓考手续办理的通知》,我部学生如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可以申请缓考。
一、受理时间:
2015年12月22日至25日
二、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亲自办理缓考手续;如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
理。
三、办理程序:
1.需要申请缓考的学生,写个人书面申请并填写《课程缓考申请表》(学校网站教务处网页下载);
2. 持个人申请书、《课程缓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系部进行审批;
3. 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12月25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进行审核;
4. 教务处审批后,将通过审批的《课程缓考申请审批通过回执》反馈到系部,由系部通知到本人。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缓考,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证实缓考原由;
2. 缓考于下学期开学初与正常补考同时进行;
3. 注意正确、完整填写表格中各项内容;
4. 所有科目缓考申请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5. 望各班主任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到位,通知到人。
五年制专科部和中专部
2015年12月23日
文/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