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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贯彻落实《关于排课的若干意见(试行)》
来源:五年制专科部与中专部 发布人:李永杰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5/12/10 17:15:36 更新时间:2015/12/10 17:27:53

    根据学院规定,对排课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1、排课要充分体现专业特点和课程教学内容,部分课程可采用阶段性集中排课,集中时间完成训练任务;尽力避免两节理论两节训练的排课方式,采用教-学-做一体的排课方式。

2、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授课门数和周学时数要严格控制。一学期每位教师授课门数原则上不超过三门,授课节数原则上控制在16节之内;新教师原则上不得安排两门以上课程。

3、为保证上课质量同时兼顾教师精力,每位教师每天排课节数不得超过6节,如有特殊情况报系部、教务处审批。严禁教师一天上课节数10节,即从早上到晚。

4、周二下午是学习活动时间,禁止排课。

6、课程排课的先后顺序应考虑以下原则:专业课优先排课,其次是专业基础课,最后考虑公共基础课(合班课除外)。公共选修课一般安排在晚上或下午7、8节。

7、上午1、2节是学习的黄金时间,每个班级每天上午1、2节必须排课。

9、为防止学生周末提前离校,每周五下午各个班级要尽量排课。

10、排课要均衡,班级课表尽量每天4-6节。同一班级每天排课节数不得超过8节,如遇特殊情况报系部、教务处审批。

11、课表编排结束后向教务处上交一份纸质版,教务处认真审核并由教务处处长签字后方可执行。

12、机房、实验实训室排课及时和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13、排课遇到困难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解决。

    《意见》旨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合理利用时间,科学合理安排课程,切实做好排课工作。

                                      五年制专科部和中专部

                                        2015年12月9日

文/张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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