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天气原因,上午部分教师不能按时上课,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学院通知如下:
从12月1日起,我部校内专职教师原则住校,保证正常上课。因天气、交通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者,一律旷课对待。
我部兼职教师尽量提前到校,如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必须及时办理相关调课手续,否则一律按旷课对待。
特此通知,望各部门、各位老师高度重视!
五年制专科部和中专部
2015年11月30日
文/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