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为规范我部考试纪律与行为,促进学风、校风的建设,需对学生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5年12月21日—25日
二、审查要求
1、一学期内学生缺课时数超过规定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
2、缺交作业、实验报告累计超过规定的三分之一者,取消该门课程期末考试资格。
三、审查公示
各班要将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统一交于系部,公示三天。
四、报送审查结果
2015年12月31日,我部秘书将审查结果分别以电子、纸质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办公楼311室)。
五年制专科部和中专部
2015年12月23日
文/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