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发展,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民族实体,是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血脉相连、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之纲,对于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宗教工作也是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共同体理念: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中华民族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大家庭,各民族虽风俗迥异,但血脉相通,共同书写了辉煌历史,共同奋斗于现实,共同坚守着坚强决心。
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政治上团结统一、文化上兼容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的命运共同体。
“五个认同”: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内容,也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民族政策: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主义。
坚持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
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加快经济发展,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
尊重和发展少数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宗教政策: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文/李智勇
编辑/刘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