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要求,结合我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4、2025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院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5年6月6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3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5月30日起至6月5日,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参加体检。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认定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要做好宣传,将网报、体检等具体时间通知申请人员。要认真审核本学院申请人员材料,材料不全的不得参与此次认定工作。
附件: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