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139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包括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三类。
(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和行政部门干部等。
(2)“河南省优秀教师”评选范围: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范围:校属各单位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5月),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三、评选时间
6月16日11:30前,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民主择优推荐,将推荐审批表纸质版(附件7或附件8)报人事处陈景亚;
6月16-17日,人事处组织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议拟推荐对象,后报理事会审议。
四、推荐指标:
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3名(即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各1名)。
人事处
2025年6月12日